新华网北京7月26日电(记者 曹滢)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2018年度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现场督查工作现已结束。生态环境部将印发通报函,将问题清单移交地方政府,要求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开。
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水十条”,要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达到60%以上。今年5月上旬以来,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组建督查组,对全国30个省(区市)70个城市进行现场督查,检查是否达到整治要求。其中长江经济带是检查重点,每个省除省会城市外抽查两个地级市,其他省抽查一个地级市。
通过这次实地督查发现,部分城市有新发现的黑臭水体未向国家上报,部分水体实际未达到治理目标。此前70城市共上报列入国家清单的黑臭水体有1127个。督查组对上报已完成整治的993个黑臭水体开展核查,经判定治理完成率是92.5%。但督查还发现新的黑臭水体274个,这样统算起来,70城市黑臭水体完成比例是65.7%。
生态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2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攻坚战的任务是去年年底基本消除黑臭,今年年底实现长治久清,现在看来任务还非常紧迫,形势不容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