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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建设用地拍卖要求竞争租赁住房建筑面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9  浏览次数:42
核心提示:新华社乌鲁木齐7月18日电(记者杨绍功)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18日新发布5块建设用地出让公告,明确要求拍卖中竞价达到最高

新华社乌鲁木齐7月18日电(记者杨绍功)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18日新发布5块建设用地出让公告,明确要求拍卖中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改为竞争地块内自持商品住房(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申报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

此次挂牌出让公告中以粗体字形式强调:当住宅、商住地块的网上竞价超过起始价45%时,超出部分不计入房价准许成本。当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自持商品住房(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每次申报面积200平方米,申报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

业内人士认为,竞争自持商品住房(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是从土地出让环节开始对房地产租售比例进行了一定约束,是推动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源头举措。地方国土部门有关负责人也表示,竞持租赁住房是国家建设用地拍卖“工具箱”里的既有政策,明确实施此项政策是严格落实中央新一轮调控要求,以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016年以来,乌鲁木齐为落实房地产调控要求,已尝试进行多次建设用地拍卖规则调整。从竞投配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或面积、实行土地出让最高限价、现场摇号产生竞得者到现房销售,都体现了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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