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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自建改建养老床位最高可补6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3  浏览次数:37
核心提示:新华社郑州7月12日电(记者 史林静)记者从郑州市获悉,郑州市财政局、民政局日前共同出台《郑州市城乡养老照料设施建设资助

新华社郑州7月12日电(记者 史林静)记者从郑州市获悉,郑州市财政局、民政局日前共同出台《郑州市城乡养老照料设施建设资助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并对自建改建养老床位进行补贴,每张床位最高可补6万元。

按照规定,总户数超过3000户的社区(行政村)应至少设立1处床位10张以上的养老服务中心或日间照料中心。社区服务半径超过500米,行政村服务半径超过1000米,应在所辖住宅小区或村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站。综合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日间照料中心面积不少于75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站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对县(市、区)及乡镇(办事处)建设的公办养老服务中心,按照自建和改建分别给予每张床位6万元和3万元的建设补贴;对社会力量建设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按照自建和改建分别给予每张床位9000元和6000元的建设补贴。

此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站)、居家养老服务站根据面积及规模大小给予建设补助:面积200平方米以上300平方米以下的补贴10万元,面积每增加100平方米增加补贴5万元,最高达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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