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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医务人员对长生狂犬病疫苗接种者不得推诿拒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10  浏览次数:96
核心提示:中新网8月9日电 国家卫健委官网今日发布《关于进一步组织好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的通知》。《通知》

中新网8月9日电 国家卫健委官网今日发布《关于进一步组织好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的通知》。《通知》提出,要求实行首问(首诊)负责制,咨询服务点医务人员不得推诿、拒诊前来咨询的接种者。对于需要接种、要求补种和需要进一步临床观察的接种者,要进行分类管理,保障安全。各接种单位提供续种补种、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不得向接种者收取费用。

《通知》称,近期,卫健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吉林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以下简称狂犬病疫苗)接种者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卫健委派出督导检查组赴各地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根据督导检查组和各地反馈的有关情况。

《通知》就进一步组织好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做好医务人员培训工作。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我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迅速组织接种单位和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学习掌握相关政策,以及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相关技术规范。医务人员要为接种者提供科学的咨询服务和健康指导,进行有针对性的跟踪观察。为指导各地规范做好跟踪观察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跟踪观察技术指南》。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级专家组的作用,对接种单位咨询服务点和定点医疗机构加大指导和培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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