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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检察机关试点“捕诉合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9  浏览次数:73
核心提示:中新网深圳8月8日电(郑小红 陈舒曼)深圳市人民检察院8日称,深圳检察机关试点“捕诉合一”,首件案件已批捕。据介绍,7月30日,

中新网深圳8月8日电(郑小红 陈舒曼)深圳市人民检察院8日称,深圳检察机关试点“捕诉合一”,首件案件已批捕。

据介绍,7月30日,深圳市检察院按要求正式开展“捕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在机构、人员暂不变动的情况下,先期由公诉部对海关缉私局侦查案件的批捕、监督等业务统一进行受理。

8月1日,深圳市检察院公诉部受理了“捕诉合一”后首宗提请批准逮捕案件。该案由皇岗海关缉私分局侦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伙同他人从香港走私苹果手机入境,核定偷逃税额较大,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承办检察官依法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意见,经审查认为张某某系侦查机关通过网上追逃方式抓获,并有同案犯在逃,具有一定社会危险性,有逮捕的必要,遂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后续的审查起诉工作,也将由同一名检察官负责。该案的办理,标志着深圳检察机关“捕诉合一”改革正式拉开帷幕,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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