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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安徽段跨省倾倒固废案:12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7  浏览次数:38
核心提示:中新网合肥7月16日电 (赵强 吴贻伙)16日下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该省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就社会关

中新网合肥7月16日电 (赵强 吴贻伙)16日下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该省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就社会关注的“1.26”长江安徽段跨省倾倒固废案中李闯等12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同时对该起污染案中的21名被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是长江安徽段环境污染系列案中首批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两起案件之一。

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起诉指控,2017年1月,被告人李闯在无固体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成立苏州益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后通过伪造公司印章等方式,谎称四家接收处置单位,与江苏苏州市、浙江嘉兴市相关企业进行洽谈。但被告人李闯实际并未将工业污泥处置到合同约定的正规企业,而是层层转包,与他人共同实施工业污泥的跨省非法转移和处置。2017年10月中下旬,被告人李闯从江苏、浙江的九家企业收集工业污泥共计2525.89吨,通过三艘船舶的承运,先后将2525.89吨污泥分两次,跨省运输并倾倒至安徽省铜陵市江滨村江滩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简称“1.26”长江安徽段环境污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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