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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事项将下放各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3  浏览次数:58
核心提示:新华社天津7月13日电(记者付光宇)记者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自8月1日起,天津市将全面启动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事

新华社天津7月13日电(记者付光宇)记者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自8月1日起,天津市将全面启动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事项下放各区工作。届时,全市范围内的物业项目,凡需办理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划拨手续的,不需再到天津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统一到各区房管局办理划拨业务即可。

“此创新举措更加便企利民,更好地发挥了应急解危资金在房屋住用安全方面的应急保障作用。”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事项下放后,各区房管局负责辖区内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的使用受理、查勘确认、要件审核、资金划拨、异议处理、信访投诉、监督管理和账务管理等工作。同时接受区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此外,在全面启动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事项下放工作的同时,应急资金的使用申请将实现通过网上上传提交要件,经核对无误后,物业企业可一次性到区房管局办理划拨业务,确保申请人只跑一次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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